Ⅶ類、放射性物質
某些物質的原子核會發生衰變,釋放出我們肉眼看不見、也無法感覺到的射線,只能通過專門的儀器進行探測。這些物質被稱為放射性物質,它們具有自然輻射能力,能夠發出α、β、γ三種射線。當射線大量存在時,會產生熱輻射。一些高原子質量金屬如钚、鈾等都屬于放射性物質。
這類物質還可能具有易燃、自燃、毒性、腐蝕性、與水反應等危險性質。因此,本類貨物被歸為一級危險貨物。易裂變物質尤其容易達到臨界狀態,甚至可能發生爆炸。
Ⅷ類、腐蝕品包
根據定義,腐蝕品指能夠傷害人體組織或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害的固體或液體。如果與皮膚接觸不到四小時就會出現可見壞死現象,或者在溫度為55℃時,對20號鋼的表面年腐蝕率超過6.25mm/y的物品都屬于腐蝕品。
腐蝕品具有多種特性,包括腐蝕性、毒性、氧化性、易燃性、遇水反應性、污染性等,同類中不同的腐蝕品也具有不同的危險性。
腐蝕品包分為3個小類:
8.1項酸性腐蝕品;如:硝酸、硫酸、鹽酸、溴水、電池液(注有酸液)等。
8.2項堿性腐蝕品;如:氫氧化鉀、氧化鈉、鈉石灰、氨溶液、電池液(注有堿液)等。
8.3項其它腐蝕品。如:甲醛溶液、木焦油、塑料瀝青、次氯酸鹽溶液(含有效氯>5%漂白水)等。
Ⅸ類、雜項危險品
本類貨物是指那些在水路運輸中呈現出危險性質,但不屬于第1至第8類危險貨物的貨物。
這些危險品在運輸過程中,可能會對人員、船舶和環境造成嚴重威脅和損害。因此,國際危險貨物分類制度將其歸為特殊管理類別,對其進行嚴格的包裝、標記、運輸和存儲要求,以確保海上運輸的安全和可靠。
在運輸過程中,如果遇到九類危險品的運輸,必須遵守相關的國際法規和標準,如《國際危險貨物運輸規則》(IMDG Code)、《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》(SOLAS)等。此外,還需要進行相關的危險品運輸培訓和資質認證,以確保運輸安全和合規。
下一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