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品運輸怎么做好起火防范舉措?
防治危險品運輸起火的舉措主要是:
1、培訓考評,掌握知識。從事物理危險物品運輸人員必須是經過消防安全培訓,并經考試合格的駕駛員與押運員。持有消防監督機構頒授的《準駕證》和《押運證》,才能夠從事天津危險品運輸任務。押運員必須熟悉所裝物品性質、注意事項與滅火技巧等,在裝運時應當嚴格檢測,及時發覺并清除不安全誘因。
2、嚴禁煙火和動用明火。裝有物理危險物品的車(船),在運輸途中,運輸人員不得隨意抽煙和動用明火。無關人員不得乘坐裝有物理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。在裝卸物理危險物品時,一律不準抽煙和動用明火。
3、集中精力,中速行駛。運輸物理危險物品的駕駛人員,在運輸途中要非常慎重,聚精會神,中速行使,防止急轉急停,并保持一定的距離。
4、遵章停放,專人看護。裝有物理危險物品的汽車,不得在人煙稠密的路段、繁華的鬧市區、機關、學校、工廠、倉庫、重要設施和有明火作業的附近停放。在途中須要短暫逗留時,必須有專人看護。
5、運輸工具良好,符合安全要求。裝運物理危險物品的車(船),必須經過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年檢,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投入裝運。其具體要求是“五有”,即:有相應、有效的消防器材;有遮陽、遮雨設備;有裝運危險品的標志;有《準駕證》、《押運證》和臨時或常年的《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》;有排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。
一、配備符合規定的駕駛員與押運員
天津危險品運輸各運輸汽車須配備押運人員,并且熟悉承載貨物的化學化學性質、危險特性、注意事項,如貨物的比重、閃燃點、毒性、膨脹系數等。出車的時侯要帶齊駕駛證、準運證、從業資格證、押運證及行駛證、車輛的驗車合格證等護照,以備檢測。
二、車輛安全狀況與安全性能合格
天津危險品運輸必須對汽車安全技術狀況進行認真復查,發現故障必須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。要非常注意檢測容器的安全性能,逐個部位檢測液位計、壓力表、閥門、溫度表、緊急切斷閥、導靜電裝置等安全裝置是否安全可靠,杜絕跑、冒、滴、漏,故障未處置好不得承運。要保持駕駛室干凈,不得有發火用品,危險品標志燈牌完好。
三、應急處理打算充分
要檢測隨車消防器材的數目及有效性。要隨車攜帶不發火的工具、專業堵漏設備、勞動防護用具,不得穿鐵釘靴和腈綸服飾。押運員要攜帶把握承載貨物的車禍技術處置方案(包括危險特性,處置舉措,消防處置舉措)、產品生產廠家聯系電話及交通事故、治安、消防、救護、環保等報案電話。
四、裝載貨物要注意細節
裝載貨物要到現場負責監督,詳細核實貨物名稱、規格、數量是否與托運報檢相符。要根據碼垛整齊、靠緊瑣屑、平整牢靠、均勻平衡便于點數的基本要求進行。各種危險化學品不能混裝,做到一車一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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